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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办好 实事办实 ——宁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侧记

来源: 时间:2019-10-30 16:18:16 浏览次数:

“老房子上的檩条拆下来,刚放地上就断了,挺害怕的。”9月20日下午,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隆德县联财镇联合村一组33号村民齐效良告诉记者,他家原来的土坯房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了,小青瓦的屋顶年久失修,夏天漏雨、冬天漏风。尤其是遇到刮大风的天气,常常能听见房梁咯吱吱响,好像随时有倒塌的危险。“现在好了,政府通过危房改造,补贴了我家两万二,儿女们又凑了好几万元,我家在原地拆掉了旧房,盖上了新屋。一家6口人住在80多平方米的大房子里,政府还给装了太阳能热水器,下水管也通上了,厕所也改成水冲的了。我们现在的生活比蜜甜。”跟记者说这些话时,70岁的齐老汉一脸满足。

“六个一批”,必有一款适合你

记者了解到,宁夏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多次深入农村蹲点,暗访危房改造工作,并作出重要批示。自治区主席咸辉多次调研农村危房改造,分管领导自治区副主席刘可为及时研究解决危房改造政策制度、资金安排等有关问题。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国土、扶贫、残联等部门,围绕目标、同向合力,协同推进有关工作开展,形成了“党政统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

宁夏连续6年将农村危房改造列入年度民生计划和为民办重点实事计划,实行定目标任务、定责任领导、定质量标准、定完成时限、定考核奖惩“五定”责任制,确保完成改造任务。各市、县(区)一把手负责,强化工作组织协调,逐级将改造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村、组、农户,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处处长杨普介绍说,宁夏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根据贫困程度、房屋类型、群众意愿,按照“六个一批”的工作思路,分类施策、科学推进,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原址翻建一批。通过提高标准、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农户自主实施危房改造。

加固改造一批。对存量危窑危房中地质条件、房屋结构和基础较好且经鉴定属于C级危房和危窑的,支持实施加固改造。

移民搬迁一批。对符合移民条件的,由自治区扶贫办通过移民搬迁实施改造。

公租扩面一批。对愿意在城镇务工、就业、居住生活的,采取政府补贴租金、公租房政策扩面的方式,在县城或小城镇建成的公租房内安置。

周转安置一批。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廉租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对无力或不愿自建房屋的,特别是“孤老病残”的极度贫困户以及移民过渡期内的危窑危房贫困户等,通过改造农村闲置校舍、村部、租赁闲置农房等方式,设立周转房进行安置。

补偿退出一批。对现存部分空置危房,户主长期在外打工且租住安全房屋或自购自建住房的,指导各县(市、区)制定相关政策,引导鼓励农户对农房及宅基地有偿转让或退出,消除安全隐患。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让他们自主选择改造方式,危房改造才会让更多困难群众满意。”杨普说。

让困难群众的住房“转危为安”

危房改造,质量是关键。宁夏严格标准、多措并举,确保危房改造质量安全:

健全完善技术规范。严格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按照有基本的建设规划管控要求、基本的房屋结构设计、基本合格的建筑工匠、基本的技术指导和管理队伍、基本的竣工检查验收“五个基本”的要求,制定《宁夏房屋建筑抗震设防管理办法》、《宁夏农村危窑危房改造技术导则》、《宁夏危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等,形成符合宁夏实际的技术标准体系。

严格落实既定标准。按照选址要科学、地基要牢靠、结构要安全、布局要合理、设施要完善、风貌要鲜明、体量要适当的“七要”质量安全技术要点,科学指导危窑危房改造。对于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地陷、地裂、泥石流等灾害地段危窑危房予以搬迁改造,不同地质采取不同的基础形式加以处理。在结构上,按照抗震基本要求采取安全措施,坚持“上下圈梁、构造柱、三七墙、塑钢窗、窗墙比合理、砌筑砂浆达标”等标准要求,房屋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证。

合理控制改造面积。要求房屋高度不超过两层,并按照1~3人户在40~60平方米、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原则,积极引导群众建设经济、安全的住房,改变盲目攀比、大门大窗、大户大院等陋习,避免因建房而返贫现象发生。对于需要政府兜底保障的极度贫困户,鼓励按36平方米左右面积统建住房,满足基本使用需求。

尽力完善设施功能。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落实房屋朝向、采光通风等要求,坚持厨房、卫生间独立设置,坚持乡土材料和新型材料、传统建筑工艺和现代建造技术相结合,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农房。

“要让困难群众的住房‘转危为安’,必须把好质量关。”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梁龙祥告诉记者,该县专门成立了危房改造办公室,负责质量全过程监管,圈梁、构造柱的截面尺寸、钢筋绑扎是否规范,地基、基础开挖埋置深度,水泥和沙子是否合格,事无巨细,一管到底。

把危房改造成美丽家园

“自家有了新房子,我的心里就有了底,今后的日子会越来越好。”在泾源县兴盛乡红星村,32岁的成文彩笑着告诉记者,她的爱人于付奎父母死得早,家境特别困难。她和于付奎结婚时,只能借住在邻居家的房子里。2014年,于付奎家被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政府出资2.2万元,自己筹集了1万多元,建起了60平方米的新房子。

在成文彩家的窗台上,绿萝、海棠、兰草、芦荟等各色花草枝繁叶茂,不大的院子里,辣椒、四季豆、白菜、黄瓜等长势喜人。成文彩一边哄着3个孩子,一边介绍起家里的情况:由于政府帮扶,她家已经在2017年脱贫,但政府的帮扶政策没有变,两个上学的孩子学费全免,享受九年义务教育。每年产业扶贫,精准造林有14850元收入,还享受着健康扶贫、养老保险。丈夫于付奎现在在外打工,有稳定收入。“日子比以前好过多了,感谢共产党的好政策。”从记者进门,朴实而满足的笑容就一直挂在成文彩的脸上。

红星村党支部书记于保亮介绍说,红星村辖4个村民小组132户569人,其中建档立卡户39户162人。以劳务、草畜、苗木、蜜蜂产业为主导产业,2018年人均可支配收入8800元,村集体经济收入8万元,目前只有2户4人是贫困户,贫困发生率下降到0.87%。

红星村过去是全乡环境最差的老旧村庄,基础设施薄弱,群众“等靠要”思想严重,内生动力不足。2016年实施了美丽村庄建设,村庄面貌大为改观。2019年启动人居环境整治,群众结合实际改水、改厕、改厨、改棚、改院,建设幸福大院,种好两个增收园子,栽好“三棵树”,建成两园82个、幸福农家96个,栽植景观树2400余棵,成为人居环境改造示范村。

泾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马银全告诉记者,2009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来,全县累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6137户,兑付补助资金2.826亿元,拆除农村危旧土坯房38万平方米。泾源县尤其注重把危房改造与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坚持“红墙、红瓦、挑檐”的传统农房风貌,做到因地制宜、一村一品,既要达到户户都有安全住房的基本目标,又要提升村民居住品质,打造特色乡村,留住美丽乡愁。

督导员“一竿子插到底”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处副调研员万雄兵介绍,为加强危房改造一线技术指导,宁夏连续6年每年抽调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交通、扶贫等部门和企业20名左右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分组进驻有危房改造任务的县(区),常年开展改造对象复核、技术指导巡查、质量安全检查、竣工验收确认、补助资金兑现、档案资料及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等指导工作,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危窑危房改造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每月25日报送危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制度,对行动迟缓、进展缓慢、对象认定和质量把关不严的县(市、区),采取函告、通报批评、现场督办和约谈问责等方式,强化监督管理。

“有了一线督导员,我们就可以随时掌握最基层的危房改造动态,及时纠偏,保证政策不走样。”万雄兵说。

要保证好钢用在刀刃上,就必须充分利用好有限的危房改造资金。宁夏在规范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兑现等全过程管理上下足了功夫,对危窑危房改造验收合格农户,由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根据建设部门提供的验收合格花名册,并优先保证贫困地区和“4类重点对象”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将补助资金直接转入农户“一卡通”账户,及时足额发到危房改造对象手中,保证改造完成一户、验收一户、资金兑现一户。联合财政、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补助资金跟踪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好事要办好,实事要办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马汉文告诉记者,2009年以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宁夏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危房改造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通过10年不懈努力,共计改造农村危房47.8万户,累计补助资金60.21亿元,使150万农村贫困群众住上安全房,显著改善了农村贫困群众的住房条件。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9.10.29 记者 龚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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