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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四部门:鼓励算力配置构网型储能!《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的行动方案》发布

来源: 时间:2026-10-15 09:34:06 浏览次数: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数据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的行动方案》(国能发科技〔2026〕34 号),这是我国 “人工智能 +” 行动在能源领域的首个跨部门专项顶层设计,也是衔接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东数西算” 工程、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三大国家战略的核心制度创新。方案直面当前人工智能算力爆发式增长带来的能源供需错配、能源系统智能化转型深度不足的双重行业痛点,以 “能源为 AI 筑牢绿色安全底座、AI 为能源注入智能升级动能” 的双向闭环逻辑为核心,统筹能源安全、算力保障、绿色低碳、数据安全四大核心目标,部署十大板块 29 项具体任务,标志着我国人工智能与能源产业融合从零散试点、单点突破正式迈入体系化、规模化、制度化协同发展的全新阶段。

一、政策顶层战略定位与核心设计逻辑

本方案并非单一产业扶持政策,而是立足国家战略竞争、能源革命、数字经济三重维度的系统性布局,其核心专业逻辑体现在三个层面:

1.破解 “算力 - 电力” 双向错配的系统性解决方案

当前我国人工智能产业面临 “算力布局与能源供给空间错配、负荷特性与电力调节能力时间错配、绿电需求与消纳机制政策错配” 三大核心矛盾,同时能源系统存在 “新能源出力不确定性强、电网调度复杂度高、设备运维效率低” 的智能化转型痛点。方案通过算电协同布局、负荷聚合调控、绿电直连机制的顶层设计,从根本上打通算力产业用能需求与能源系统供给能力的双向适配通道,实现两大产业的供需平衡与价值共赢。

2.构建 “能源 - 算力 - 数据” 三位一体的产业融合生态

方案首次打破能源与人工智能两大产业的行业壁垒,将能源场景、能源数据、算力资源、专用模型、技术装备五大核心要素一体化统筹,推动能源企业开放高价值生产场景、释放高质量工业数据,人工智能企业聚焦垂直领域专用模型与核心技术攻关,形成 “场景牵引数据积累、数据驱动模型迭代、模型赋能产业升级” 的正向循环,为我国垂直行业大模型发展探索出可复制的落地路径。

3.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双重国家战略落地载体

方案一方面通过多元化供能体系、算电协同调控保障人工智能产业的能源安全,避免算力产业出现 “缺电限产” 的发展瓶颈;另一方面通过自主可控技术攻关、安全治理机制设计保障能源系统应用人工智能的安全可控,同时将数据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贯穿全流程,实现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与能源安全、数字安全、产业安全的协同强化。

二、双向赋能的核心专业框架与闭环体系

方案构建了 “能源保障 AI、AI 赋能能源、要素支撑融合” 的三维专业框架,形成了可落地、可量化、可验证的完整实施闭环:

1.能源侧:构建适配算力负荷特性的 “源网荷储一体化” 供能体系

针对算力设施 “负荷刚性强、用电密度高、运行连续性要求高” 的特性,方案从空间布局、供能结构、市场机制三个维度进行专业设计:空间上推动大型算力枢纽向西北、华北等新能源富集地区布局,实现 “新能源基地 + 算力集群” 的就近消纳;供能上推动核电、构网型储能、氢能等稳定电源直连算力枢纽,构建 “绿电基地 + 稳定电源 + 储能调节” 的多元供能结构;机制上建立算力负荷聚合参与电力市场的通道,将算力设施转化为可调节的柔性负荷,参与调峰、调频、需求响应等辅助服务,实现算力负荷与电力系统的双向互动。

2.AI 侧:打造能源全流程智能化升级的技术支撑体系

方案突破以往人工智能仅应用于设备运维的局限,将 AI 赋能延伸至能源系统 “规划 - 建设 - 运行 - 交易 - 安全” 的全生命周期:在规划环节,用 AI 开展中长期电力负荷预测、能源基础设施布局优化;在运行环节,用 AI 提升新能源功率预测准确率、优化电网实时调度策略;在交易环节,用 AI 辅助电力市场出清、主体交易决策;在安全环节,用 AI 实现设备故障提前预警、电网风险智能辨识,全面提升能源系统的运行效率与安全水平。

3.要素侧:筑牢数据与模型的底层专业支撑体系

针对能源数据 “质量参差不齐、标准不统一、流通不畅” 和通用大模型 “能源场景适配性差、专业知识不足、输出不可解释” 的行业痛点,方案一方面制定能源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标准,建立能源数据分类分级体系,依托可信数据空间实现数据安全流通,推动能源数据从生产资源转化为可计价、可增值的数据资产;另一方面推动 “物理机理 + 数据驱动” 双融合的能源专用大模型研发,强化模型在能源场景的专业知识注入与可解释性设计,解决通用大模型在强安全、高可靠能源场景的适配难题。

三、核心任务的专业突破与制度创新

方案聚焦行业痛点,形成六大核心任务板块,每一项均实现了技术与机制的双重专业突破:

1.算电一体化布局与绿色供电实现机制创新

方案突破 “东数西算” 仅关注空间布局的局限,提出 “百万千瓦级算电协同试点” 建设,推动新能源基地与算力集群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营;创新绿电直供机制,支持算力设施与新能源企业签订多年期绿电购售合同,建立算力设施绿电消费核算与消纳责任权重抵扣机制;将算力设施 PUE 值、绿电占比、余热利用率作为项目核准的核心审查指标,从源头引导算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2.能源高价值场景开放形成体系化供给机制

方案构建覆盖电力、煤炭、油气、新能源、储能、虚拟电厂的能源场景图谱,实行场景清单化管理与 “揭榜挂帅” 攻关机制;搭建国家级能源 AI 场景测试验证平台,为 AI 技术提供真实生产环境的测试与验证;建立 “场景发布 - 技术攻关 - 试点验证 - 规模推广” 的全流程闭环,推动人工智能从辅助生产工具向能源系统核心生产要素转变。

3.能源数据要素价值实现机制率先破题

方案衔接国家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要求,制定能源工业数据分类分级与安全防护标准,推动能源企业 SCADA、PMU、设备运维等核心生产数据的标准化治理;依托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能源领域可信数据空间,实现数据 “可用不可见、可控可计量” 的安全流通;探索能源数据资产入表、交易收益分配的市场化机制,激活能源数据要素的潜在价值。

四、实施保障的专业设计与量化目标

方案设置了清晰的量化阶段目标与闭环实施保障机制,确保任务落地见效:

1.设置两步走的量化专业目标

到 2027 年,初步建成算电协同的绿色能源保障体系,大型算力枢纽绿电占比达到 60% 以上,AI 新能源功率预测准确率提升至 95% 以上,能源专用大模型在核心场景的适配率达到 80% 以上;到 2030 年,算力清洁能源保障技术、能源 AI 专用技术达到世界领先水平,算电协同标准体系实现国际接轨,双向赋能取得全局性、系统性成效。

2.建立跨部门协同的专业推进机制

由国家能源委员会统筹协调,国家能源局牵头实施,建立四部门常态化会商、数据共享、联合监管的工作机制;压实能源企业、AI 企业的主体责任,将双向赋能成效纳入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开展常态化监测评估,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技术迭代与产业发展优化任务目标。

3.构建多元协同的专业政策支撑体系

方案创新政策组合拳,将算力绿电占比、能效水平纳入项目审查与节能监察;对能源 AI 核心技术装备纳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给予税收、采购支持;通过绿色 REITs、科技专项债券、产业基金等多元化金融工具,为双向赋能项目提供资金支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试错的政策环境。

五、产业深层影响与长远战略价值

本方案是我国数字经济与能源革命深度融合的里程碑,将对全产业链产生系统性、深层次的专业影响:

1.重塑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底层逻辑

推动算力产业从 “抢电力指标、抢土地资源” 的粗放式布局,转向 “绿电优先、算电协同、能效优先” 的高质量发展模式,大幅降低算力用能成本与碳排放合规风险,增强我国人工智能产业的全球核心竞争力。

2.开启能源系统智能化转型的全新时代

以人工智能技术全面提升能源系统的安全水平、运行效率与新能源消纳能力,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从 “物理架构升级” 向 “智能架构升级” 跨越,为我国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提供最强科技引擎。

3.打造国家级跨产业融合的战略新优势

通过能源与人工智能的双向赋能,形成 “能源安全保障数字经济发展、数字技术提升能源产业竞争力” 的良性循环,培育世界级的 “AI + 能源” 产业生态,为全球智能化绿色能源转型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中国方案。

 

以下为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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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数据局印发《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能发科技〔2026〕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数据管理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积极推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深度融合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数据局联合编制了《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的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数据局

2026年4月8日

 

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的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工智能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有关要求,强化能源对人工智能发展的基础支撑作用,发挥人工智能对能源转型的叠加倍增作用,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发展双向赋能,加快构建协同高效、安全可靠、绿色低碳、开放融合的“人工智能+”能源发展新格局,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充分发挥我国能源产业体系完备、数据资源富集、应用场景广阔等优势,促进能源、算力、场景、数据、模型等要素高效协同,助力抢占人工智能产业应用制高点,有力支撑能源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支撑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安全、绿色、经济的能源保障体系初步构建,清洁能源与算力设施互动能力显著提升。能源领域高价值场景逐步开放应用,能源高质量数据集共建共享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建立,能源企业算力资源利用效率持续优化、稳步提升。到2030年,人工智能算力设施的清洁能源供给保障能力、能源领域人工智能专用技术研发和应用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取得明显成效。

二、保障算力设施安全可靠的能源供给

统筹能源资源配置与算力设施建设,强化能源供给对算力发展的支撑作用,保障算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筑牢能源安全与数字安全屏障。

(一)统筹优化能源资源与算力布局。统筹大型新能源基地与国家算力枢纽规划布局,推动算力设施、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在新能源富集地区有序合理汇集,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结合地区能源、水资源等承载力,探索百万千瓦级人工智能算力设施与配套能源系统协同建设,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推动算电协同一体化发展。

(二)提高算力设施多元电力供给能力。根据算力设施接入系统规模、电网电压等级、电网新能源渗透率、电能质量要求、算力设施业务类型等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算力设施能源供给规划建设标准。探索核电、氢能等能源以直连方式为算力设施供能。鼓励算力设施配置构网型储能,增强供电稳定性和对电力系统的主动支撑能力。

(三)提升算力设施能源供给质量。开展供电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构建政府、电网、用户三方协同治理体系,引导算力设施合理配置供电可靠性和电能质量提升装置,确保算力设施电能质量。强化算力设施用能全过程监测与风险预警,提升相关用户极端情况的防范应对能力。

三、推动算力设施绿色低碳转型

扎实推进算力设施绿电消费占比统计以及碳排放核算工作,加强绿电直连政策指引,持续提升算力设施能效碳效,构建绿电供给、高效用能、碳排放管控协同的全链条绿色低碳发展体系。

(四)持续提升算力设施绿电占比。加强算力设施项目布局规划指导,将绿电使用占比作为重要参考指标,增强绿色算力供给水平。支持算力设施通过参与绿证绿电交易提升绿电消费比例。推动算力设施备用电源绿色低碳转型,鼓励备用电源加快使用清洁能源替代传统燃油发电机。

(五)持续提升算力设施能效水平。推动算力设施高效冷却、高性能服务器、高性能供电架构、先进存储、余热资源回收利用等技术研发与应用。加强算力设施用能管理智能化水平,完善算力设施能耗监测评估体系,鼓励企业开展算力性能和能效碳效水平评估。探索开展类脑、量子、光子等变革性低功耗计算芯片及系统解决方案研究与试点应用。

(六)加强算力设施节能降碳管理。落实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将新建及改扩建算力设施可再生能源利用方案、电能利用效率、绿电消费比例、余热资源回收利用等作为项目节能降碳审查评价重要内容。对依托零碳园区进行布局的算力设施,探索实施项目节能降碳审查评价备案制。加强电力、算力、碳排放协同计量,鼓励开展碳足迹核算与认证服务,引导算力设施绿色低碳发展。

(七)完善算力设施绿电直连政策。依据算力任务类型,对算力设施实施分类管理,鼓励具备灵活调节能力的算力设施开展绿电直连。研究通过价格政策激励算力设施采用绿电直连等方式更高比例消纳新能源,持续提升算力设施绿色发展水平。

四、促进算力电力高效经济协同

充分发挥算电协同规模效应,挖掘算力设施灵活调节潜力,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促进算力设施综合运营效益与全社会能源配置水平提升。

(八)加强算力与电力协同运行。推动建立算力与电力互动机制,以电力市场价格信号引导算力设施优化能量管理和跨网跨区等多形式算力调度,提升算力设施经济效益。鼓励算力设施作为负荷侧灵活可调节资源参与电网运行,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实现算力设施与电力系统的双向提效。

(九)强化算电协同市场机制建设。鼓励新建算力设施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多年期绿色电力交易合同,提升绿电消费比例与供应稳定性,构建算力设施经济高效绿色供能体系。支持算力设施以多种形式参与电能量、辅助服务、需求响应等市场交易。推动绿色算力交易体系建设,推动绿电消纳与算力资源配置协同优化。

五、开放能源领域人工智能高价值应用场景

以场景需求牵引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加速人工智能技术与能源产供储销全链条深度融合和规模化发展,形成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的良性循环。

(十)挖掘能源高价值场景。构建需求牵引、动态迭代的场景供给体系,形成覆盖主要业务领域、兼具行业引领性与国际竞争力的能源人工智能场景图谱。聚焦应用价值明确、数据基础完备、规模化应用潜力大等关键要素,加强人工智能赋能能源场景价值评估,建立高价值场景遴选及清单发布机制,为能源领域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提供实践指引。

(十一)推动能源高价值场景开放。搭建能源领域场景开放共享平台,建立能源场景开放标准规范及评价体系,鼓励能源企业开放标杆场景,以点带面牵引全产业链协同创新。在切实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网络安全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促进技术、数据与软硬件基础设施等要素的开放与流通。

(十二)构建能源高价值场景闭环管理机制。构建能源开放场景测试验证平台,推动人工智能技术适配验证、场景应用性能评测,持续规范人工智能技术在能源领域应用的准入条件。建立覆盖场景发布、研发攻关、测试验证、工程实施、成效评估等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机制,确保人工智能技术在能源领域落地可验证、可追溯、可迭代、可规模推广。

(十三)推动能源高价值场景规模化应用。组织开展能源领域人工智能应用融合试点,持续遴选人工智能和能源产业需求深度融合的高价值场景应用标杆,加速推动人工智能在能源规划设计、勘探开发、生产运行、设备运维、运营和安全管理等全链条场景的落地应用,加快提升能源系统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和灵活智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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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挖掘能源领域数据价值

建立治理、安全、流通三位一体的高质量能源数据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推动能源数据从资源向资产转化。

(十四)推动能源领域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制定能源领域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标准,规范数据需求、数据架构、数据采集、数据预处理、数据标注、质量验证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技术要求。以业务场景为牵引,加速推进能源核心场景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利用可信数据空间等数据基础设施,构建高质量数据集共享平台,建立动态更新和长效运营机制,促进能源领域高质量数据价值释放。

(十五)筑牢能源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屏障。制定能源行业数据分类分级标准规范,加强能源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与数据保护。构建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防护体系,定期开展安全审核与风险评估。推动隐私计算、密态计算等前沿安全技术与能源业务场景深度融合,加快可信流通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

(十六)激活能源数据要素市场活力。建立健全适配能源行业需求的数据价值评估、收益分配等市场化规则机制及标准规范,打通数据流通路径。深化能源领域可信数据空间试点建设与互联互通,促进数据资源共享和高效对接。鼓励依托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探索培育能源数据运营主体,创新数据运营模式。

七、强化能源领域人工智能模型创新

强化专业模型攻关创新,深化自主可控硬件在能源领域的深度应用,实现人工智能技术与能源产业的深度耦合,筑牢能源领域人工智能创新根基。

(十七)加快能源专业模型技术攻关。聚焦电网、发电、煤炭、油气、综合能源等领域,提升能源大模型的泛化迁移、多智能体框架、大小模型协同、多模态理解生成、长序推理等基础能力。鼓励能源专业模型优先在国家级人工智能开源社区中开放共享,加速模型应用成果转化落地。推动五个以上专业大模型在电网、发电、煤炭、油气等行业深度应用,推进行业数据向专业大模型汇聚整合。

(十八)加强人工智能前沿技术在能源领域的研发和应用。推进适配能源领域的智能终端、智能体、具身智能、人工智能原生架构等技术研发。完善能源领域人工智能应用测试基础设施,推动智能装备、智能体的验证和中试。加快能源领域人工智能技术普惠应用及产业智能化升级,促进全行业的规模化推广与价值释放。鼓励基于云计算等方式发展模型即服务新业态,支持培育一批优质人工智能技术服务商。

(十九)推动人工智能自主可控软硬件在能源领域深度应用。加快自主智算芯片与国产深度学习框架的适配优化,推动多框架协同运行,推动能源领域大模型高效迁移技术在典型场景中的应用。持续推动能源领域人工智能软硬件技术迭代升级,提升能源领域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

八、构建人工智能与能源协同发展生态

基于能源领域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应用全流程需求,优化各类要素配置,构建人工智能与能源发展双向赋能、深度融合的良性生态。

(二十)开展“人工智能+”能源标准化提升行动。加强“人工智能+”能源标准化顶层设计,建立健全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标准体系。完善标准化管理机制,按照急用先行原则,抓紧研制能源领域人工智能应用能力测评、算力设施绿色低碳水平测评、算力电力协同技术要求、大负荷算力设施规划建设等关键技术标准。大力推进“人工智能+”能源标准国际化,进一步推进技术标准交流合作和中外标准互认。

(二十一)探索建立“人工智能+”能源安全治理体系。开展人工智能安全治理顶层设计,探索建立能源领域人工智能研发与应用基本安全原则。推动制定能源领域人工智能应用安全责任划分标准,构建涵盖数据、模型、应用的安全治理闭环管控机制和风险隔离措施。

(二十二)促进多元融合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全球人工智能与能源融合发展治理规则体系建设,支撑构建公平、公正、普惠、包容的国际人工智能与能源融合发展格局。充分发挥政府间双边、多边能源合作机制作用,深化与有关国家、能源国际组织和专业机构交流合作,用好用活民间科技交流平台和国际科技组织,推动人工智能在能源领域的技术交流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我国在能源与算力设施建设方面的经验,推动人工智能与能源项目协同出海,引导国内企业先进经验和技术装备“走出去”,助力全球能源产业链供应链智能化转型升级。

(二十三)构建复合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人工智能与能源融合学科建设,依托高水平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等打造产教融合学科集群,培育一批复合型、创新型、实战型人才。鼓励企业、高校、研究机构等创新主体建立人才培训和交流互动机制。鼓励建立能源领域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引导更多既懂人工智能,又懂能源的开发者,通过开源共享形式高效解决能源企业创新发展难题。

九、政策保障

结合“人工智能+”能源发展特点,建立健全政策保障机制,增强上下游协同发展动能。

(二十四)强化科技创新。依托能源、人工智能等领域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加大对人工智能与能源融合领域基础研究热点、产业技术痛点和未来发展重点的投入力度。鼓励企业联合科研机构、高校、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构建产学研用创新联合体,开展攻关协作和资源共享,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

(二十五)促进成果转化。推动能源领域人工智能应用相关技术装备优先纳入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支持范围,营造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能源领域人工智能应用创新环境。建立健全人工智能在能源领域应用价值量化和评估机制,将技术成熟度、场景适配性、经济效益、社会影响、安全可控水平、用户评价等纳入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应用效果显著的人工智能技术在能源领域规模化落地。

(二十六)加强资金支持。鼓励算力设施申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要求的算力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探索通过“两重”“两新”等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与能源融合项目予以支持。引导企业加大人工智能与能源融合项目投入,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投资人工智能与能源融合发展领域。支持金融机构推出适合人工智能与能源融合领域特点的金融产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十、组织实施

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确保行动方案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十七)加强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国家能源委员会统筹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国家能源局牵头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省级政府和重点企业细化落实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层层落实、安全发展的工作格局。各地区做好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工作各项要素保障,统筹推进人工智能与能源融合发展。能源和人工智能相关企业作为本行动方案的实施主体,要切实发挥创新主体作用,加快推进技术研发、示范试验、建设应用等各项工作,并定期做好经验总结。

(二十八)建立常态化监测评估机制。开展行动方案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对人工智能与能源融合发展整体情况开展持续的数据信息收集和分析工作,把监测结果作为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在监测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国内外形势变化,及时动态调整行动方案目标和重点任务。

(二十九)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政策解读,强化舆论引导,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鼓励创新、深化应用、规范有序的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发展氛围。鼓励各地方各企业积极探索创新,遴选典型案例在全行业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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