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6年下半年,国企招标采购监管进入刚性执行与数智穿透叠加的新阶段。国资委专项巡视与“四不两直”暗访同步下沉工程类国企,招投标流程、资金流向与分包履约成为督查核心。46号令确立的终身追责加速兑现,多地专项核查回溯时限拉长至13年,离职退休亦不免责。1358号文将招标人主体责任变为定标环节的强制程序,须完成全过程公平性自查并长期存档。195号文倒逼招标文件检测、智能辅助评标、围串标识别等重点场景在2026年底前落地。43号令将电子交易系统纳入统一监管,强制暗标评审,交易档案最低保存15年。对平台公司而言,资金属性判定稍有不慎即触发“应招未招”,“化整为零”“先干后招”在穿透审查下无处遁形,非招标方式选用缺乏书面论证则成为审计追责高频落点。
本课程紧扣监管实况,设置三大模块:法规筑基与追责穿透,精解依法必招“三重门”、四类资金场景判定、化整为零识别及46号令责任映射;采购顶层设计与效能提升,从卡拉杰克矩阵到非招标方式选用逻辑;全链条合规风控与审计整改,聚焦围串标识别、异议投诉处置、标后履约及审计问题整改。
为帮助平台公司招采、法务、审计及纪检人员守住“资金判对、方式有据、论证可溯、留痕可查”底线,在终身追责与数智监管下实现合规与效率再平衡,北京华宜城建管理咨询中心联合湖北华宜开恒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特举办本期“国企招采合规管控与审计追责穿透、采购效能提升及围串标防治”线上直播高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大纲
第一部分 招标采购合规管控与责任穿透——地方国企工程建设平台公司招采法规、依法必招红线与追责实务
第一讲:法规筑基与红线判定
一、招采法规体系与平台公司适用逻辑
(一)基本法律体系
1、《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的分野
2、53号文定位
3、46号令追责穿透力
三组关系辨析:依法必招 ≠ 政府采购 ≠ 企业内控采购;上级政策与本级制度须完成转化衔接。
(二)资金属性判定:平台公司招采合规的“第一粒扣子”
1、依法必招“三重门”:资金、项目、规模同时触发
2、四类典型资金场景判定
(1)代建项目:财政安排资金、平台收取代建费的,资金性质通常指向国有/财政资金;自有资金垫付后结算的,不能以“最终财政还款”事后倒推。
(2)专项债项目:资金公共属性不因项目单位登记为平台公司而改变;以企业投资备案替代政府投资审批主张不适用依法必招,是审计高频否决点。
(3)自有经营性资金项目:非公用事业类且规模未达门槛可不触发依法必招,但须以资金来源凭证、项目属性论证、规模测算底稿形成书面闭环。
(4)混合资金项目:财政资金、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组合时,按资金性质分别判断对应部分招标义务,不能以自有资金占比高吸收财政资金强制招标要求。
案例讨论
二、依法必招红线与53号文运用——采购方式选择与论证
(一)53号文非招标采购方式体系与适用空间
1、询比
2、竞价
3、谈判
4、直接采购
(二)直接采购:论证实质性标准与程序刚性
1、七种情形核心原则:市场竞争机制因客观原因完全或部分失效,而非主观图省事。
2、“唯一性”证明标准: 原厂授权≠唯一供应商
3、“兼容性”证明标准: 技术层面不可替代证据
4、论证主体独立性
5、采购前公示
案例讨论
(三)询比、竞价、谈判选用逻辑与穿透审查
1、审查逻辑:方式适用条件是否有书面证据支撑,且证据形成于方式确定之前。
2、工具:采购方式适用审查:需求明确性、技术标准化程度、供应商市场结构、价格发现
(四)化整为零与“先干后招”的穿透识别
1、化整为零三种高发形态
(1)按标段/专业拆分使各包低于400万元但不可分割;
(2)包装为设计咨询、技术服务规避施工招标;
(3)以应急工程名义先施工后补程序。
2、穿透方法:
(1)立项文件与合同签订时间序列比对;
(2)相邻标段合同金额聚合测算;
(3)施工进场记录与合同签订日期比对。
核心判断:拆分是否有技术、时间、管理上的合理必要性,且证据形成于采购方式确定之前
第二讲:监管追责与审计穿透
一、46号令责任落点与审计穿透
(一)46号令追责框架在招采场景的映射
1、决策层: 采购方式选择、直接采购批准、化整为零方案审定属经营决策事项;集体决策不免个人责任。
2、审批层: 招标文件合规审查、直接采购论证报告审核、合同审批,各签批人对审核范围承担审核责任。
3、执行层: 招标组织、评标记录、履约管理中的形式瑕疵(公示缺失、记录不完整)同样构成追责事由。
4、高频触发点: 资金判错应招未招;直接采购论证流于形式;投标人关联关系未识别;履约阶段工程量虚增、变更失控。
(二)审计巡视四条穿透路径与平台公司自查重点
1、资金穿透: 付款路径与立项资金来源是否一致,财政国库支付、国资监管账户、自有账户流向追踪。
2、关系穿透: 股权关联、人员交叉、联系电话重合、投标保证金同源、投标文件元数据,不依赖交易平台系统即可初筛。
3、时间穿透: 立项批复、招标公告、投标文件编制、合同签订、施工进场、资金支付的时间序列,识别先干后招、公告前实质参与。
4、价格穿透: 中标价与预算偏离度、各投标报价规律性差异、历史同类项目价格趋势。
5、自查“三个立即”
(1) 回溯12个月内非招标项目资金性质与方式依据;
(2)固化直接采购论证、公示、签批档案链;
(3)切断论证专家与供应商未披露利益关系。
二、综合案例推演:平台公司工程项目的全链条追责分析
(一)背景
1、某平台公司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预算3200万元,资金来源“专项债+自有资金”;主体工程公开招标,绿化配套询比采购,智慧路灯系统以“与已建系统兼容”直接采购。审计发现:直接采购论证专家之一为供应商前员工;询比三家响应供应商中两家联系电话相同;主体工程中标人项目经理在招标公告发布前与平台公司项目负责人多次通话。
(二)推演解读
1、决策层视角: 拆分标段是否构成化整为零?专项债对应部分招标义务是否被切割?会议记录理由能否阻断追责?
2、审批层视角: 直接采购论证审批签批人在“专家独立性存疑”下的审核责任;询比关联关系未在评审阶段识别的组织责任。
3、审计纪检视角: 按资金、关系、时间、价格四路径设计“穿透式追责线索清单”,列明需进一步取证事项与证据类型。
(三)总结与工具交付
核心结论: 平台公司招采合规三条底线——资金属性判对、方式选择有据、论证程序可追溯;任一失守,46号令追责可从执行层穿透至决策层
总结
问答与交流
附:配套工具清单
1、招采全周期追责风险地图(决策—审批—执行三层对应46号令情形)
2、审计穿透自查工作底稿模板(资金、关系、时间、价格四路径问题清单与证据要求)
第二部分 采购顶层设计与效能提升——从“程序合规”到“价值创造”的采购方式选择与策划
一、前言综述:企业采购顶层设计原理介绍
1、采购管理的价值体现
2、采购专业性的提升方向
3、竞争性采购与协同性采购
4、充分竞争的招标制度目标及设计思路逻辑
5、协同性采购降本增效的逻辑
6、企业层级的采购分类必要性(卡拉杰克矩阵)
二、招标的特点、原理及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招标的优点及特点,成本降低能力、限制超标采购能力及易于管理。
2、招标的固有缺点,周期长及采购活动本身成本高,采购策划难度大
3、恶意低价的形成原因及解决思路
4、低档企业中标的形成原因及解决思路
5、高价中标围标串标的形成原因及解决思路
6、招标的适用前提条件
三、提高采购效率的方法
1、非招标采购方式之谈判
2、非招标采购方式之询比(比选)
3、非招标采购方式之竞价(询价)
4、非招标采购方式之直接采购
5、非招标采购推荐性国标与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介绍及差异点说明
6、集中采购的优缺点及难点
7、框架协议的优缺点及难点
四、采购策划----采购文件的科学编制
以采购策划环节为核心内容,介绍需求管理及文件编制的方法论及技巧。
1、采购需求管理
2、采购文件策划与编制之歧视性条款防范
3、采购策划之商务技术要求编制
4、采购策划之评审因素权重设计
第三部分 全链条合规风控与审计整改——围串标识别、异议投诉处置及标后履约闭环
一、招标采购内控体系
1、背景思路
2、总的要求
3、标前工作
4、招标投标
5、开标评标
6、定标管理
二、围标串标识别
1、属于、视为串标的情形及其识别
2、重点核查的异常投标情形及其处理
3、典型案例剖析
4、串通投标的法律责任
三、异议投诉处置
1、监督检查机制
2、异议的提出和处理答复
3、投诉的提起与处理
4、文件类投诉的处置与案例
5、程序类投诉的处置与案例
6、评标类投诉的处置与案例
四、标后履约管控
1、标后管理与中标结果公平性自查
2、履约情况重点关注内容
3、归档管理
4、考核评价
5、监督管理
五、审计整改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的认定与整改
2、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的认定与整改
3、采购代理机构违规经营的认定与整改
4、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认定与整改
5、供应商异常低价的认定与整改
二、参会对象
地方国企工程建设平台公司、城投公司及各类国有企业分管采购、招标的副总经理;招标采购部、合约成本部、工程管理部、法务合规部、审计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负责项目立项、资金管理与代建管理的相关人员;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及项目管理咨询机构的专业人员;律师事务所从事国企合规与招投标争议解决的律师;其他关注国企采购合规与效能提升的相关从业人员。
三、师资简介
赵原 高级经济师、国家发改委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公职律师。云南省政府保密委员会、档案管理委员会委员,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云南大学经济学硕士。现任云南省发展改革委评估督导处一级调研员。曾任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营业部外汇部经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昆明办事处办公室副主任、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一部副经理、综合办主任。在招投标领域工作16年,有着丰富的招投标管理实战经验。熟谙相关法律、实务操作及招投标信息化管理。擅长招标人采购框架搭建辅导及投标人咨询,直接负责操作招标代理项目超200亿元,招标代理项目逾300个;辅导过上百家各类企业投标咨询;辅导过四川移动、中铁建等60多家大型国央企的招标采购实务,帮助建立企业内部招标采购制度框架及管理办法。曾获得云南省政府长水机场建设项目立功奖励、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全国百强项目经理称号。
俞烈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招标投标协会资深招投标采购专家;国信创新创合管理研究院副院长,采购管理研究中心主任。高级国际商务师、招标师;从事招投标工作十几年,有丰富的理论及实践经验,主持项目招标采购金额达100多亿元,在招标与投标、进口与出口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李德华 基本建设管理工程学士、南开大学经济法硕士,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教师,兼职律师。任天津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天津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天津市建设监理协会理论研究室专家、《中国招标》周刊社特聘专家。长期从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教学与科研,曾主持《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天津市建设市场管理条例》等多部法律的修订工作。参编注册建造师等执业资格多部培训教材,参编招标师《招标采购案例分析》指定教材,具有丰富的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培训经验。连续两年参加招标师考试审题及阅卷工作。2009年-2011年一直参与国家招标师考试命题及阅卷工作,2015版招标师教材审核专家。
四、培训时间
2026年11月26日—11月28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五、相关费用
28000元一个学习账号(增值税发票、师资、电子课件、会议服务等),单位投屏播放,集中学习,支持在线互动交流,有效期一年(自兑换日起算)。
六、培训报名流程
1.将附件报名表回传至助理老师;
2.发课程链接地址与登录密码,参训学员凭密码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