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李颖等106名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孙超等147名申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张丽莉等226名申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刘忠孝等93名申请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刘璟等26名申请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李颖等106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准予孙超等147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3.准予张丽莉等226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4.准予刘忠孝等93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5.准予刘璟等26名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