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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建设:让梦想照进现实

来源: 时间:2019-09-06 17:27:50 浏览次数:

“农家女儿巧梳妆,父女双双逛新村,(党的)十八大精神暖人心,幸福的歌儿唱不完……”甘肃省平凉市草峰镇党委书记连勇刚说,村民自编自演的《逛新村》表达了广大农民群众见证住房条件改善、村容村貌改变以及过上幸福生活的喜悦之情。

农房,是广大农村居民安身之所。有房住、住得好,是所有家庭的梦想。新中国成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住房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巨变,实现了“从农民个人自主修建,到政府统一规划,再到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从最初的‘不透风、不漏雨’,到注重规范设计和确保质量安全,再到整体风貌打造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极大地增强了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从“有房住”到“住得好”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数亿农民通过自筹资金、自主修建等方式解决了住房问题。截至2016年年底,99.5%的农户拥有了自己的住房,36.2%的农村住房配建了水冲式卫生厕所,“住有所居”的目标基本实现,而且住房条件越来越好。

1962年年初,在原建筑工程部的号召下,各地建筑设计工作者为农民提供住宅设计方案,建成的农房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1963年,原建筑工程部在北京召开农村建筑设计工作会议,提升了农村建筑设计水平。当年,全国用钢筋混凝土构件建成的农村住宅总计达2.03万多间。

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迎来了建房热潮,农民住房条件有了大幅改善。到1984年,我国土草房比例降低至23%,70%的农房变成了砖瓦房。进入21世纪以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农村住房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土坯变砖瓦、平房变楼房、散居变小区”在不少地方变为现实。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农村住房建筑总面积达256亿平方米,农村住房中90%以上为永久性、半永久性建筑结构,砖混结构和混凝土结构的农房占比超过70%。在面积不断增加、建设水平越来越高的同时,农村住房设施设备也在不断完善,基本实现了“沼气进厨房、电话进客厅、太阳能进浴室、互联网进书房、垃圾桶进村庄”,农民幸福指数明显提升。

从“各管各”到“有引导”

随着农村住房建设数量呈几何式增长,国家不断加强对农房建设的管理和指导。1979年年底,原国家建委、原国家农委等部门联合召开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全国农村房屋建设工作会议,确定了“全面规划,正确引导,依靠群众,自力更生,因地制宜,逐步建设”的农房建设方针,并在原国家建委内成立农村房屋建设办公室。这标志着我国长期自发进行的农房建设,逐步走上了有引导、有规划、有步骤的发展轨道。

1982年,新成立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内设乡村建设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了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农村住房建设“各管各”局面至此结束。从1982年至1987年,中央财政拨专款1.3亿元、地方财政拨专款1.24亿元,用于支持村镇规划编制工作。这一时期基本结束了农村住房建设的自发状态,有效遏制了农房建设乱占耕地的行为,规范了农房建设管理。

进入新世纪,我国村镇建设迈入美丽乡村建设新阶段,农村住房建设工作也面临着新要求、新挑战和新机遇。2016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针对农村住房面积增大、层数增加、改扩建明显增多、质量安全问题凸显等问题,提出全面推动农房建设实行“五个基本”,即“建设具有基本的建设规划管控要求、基本的房屋结构设计、基本合格的建筑工匠、基本的技术指导和管理队伍、基本的竣工检查验收”,不断提高农房建设管理能力和水平,力争到2020年实现“农房建设普遍有基本的管理”。

各地纷纷组织专业人员下乡,提供到户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有条件的地区还加大对农村建材市场的检查和监管力度,对钢材、水泥等主要建材进行抽检,为建房农户提供建材质量检测和咨询服务。四川省强化“全过程”监管,对农房建设安全选址、勘察设计、现场施工和竣工验收等重点环节进行现场监管和指导,并积极推行购买第三方技术服务,弥补基层一线监管指导的不足,确保新建农房质量安全。

2019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运用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和方法,坚持政府引导、村民主体的基本原则,在尊重农民安居需求和农房建设实际的基础上,通过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提升农房建设设计和服务管理水平,建设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并探索建立支持农民建设宜居型农房机制、农房设计力量下乡服务机制以及农村建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

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呈祥村对原来全无风貌的水泥屋顶、裸墙房屋进行改造,针对农村存在的“房堵窗、户封门,缺人气、缺生机”现象,以打造“无裸房示范乡”样板村为目标,主要实施农房“平改坡”、建设小庭院、环境绿化美化、铺设沥青路面,全村农房“平改坡”166栋,改造后村庄风貌得到了明显提升。

浙江省瑞安市江桥村结合村庄规划发展定位,以打造具有历史文化底蕴、旅游开发价值、江南水乡韵味的现代化美丽村庄为目标,规划建设了一批宜居型农房。同时,以农房建设为带动,有序推进村居环境综合整治,率先试点土地流转,成立“江桥生态农庄”合作社,每年举办一次荷花文化节,发展特色旅游,逐步实现乡村振兴。

从“重建房”到“提品质”

为科学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深入各地调查研究,指导各地不断提升农村住房建设水平。全国绝大部分省、区、市组织了建筑师、工程师下乡,设计出上百套符合当地农民生活习俗的民居图集,并编制出相关的农房建设指南,免费发放给建房农民,有效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居住舒适性大幅提升。

在广东和福建,两省组织规划师和设计师下乡进村,与村民共同研究制定规划、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立村民参与的管护机制,探索出政府、村集体、村民、乡贤共谋共建美好宜居家园的成功经验。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5万多个行政村建成了“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不少地区将农房建设、村庄环境整治与产业发展相融合,带动了特色产业发展。贵州省推进“一村一景”和“一村一品”,全省整治后的村寨开展乡村旅游超过2000个以上,不仅整体改善了人居环境,还增加了农民收入。浙江省通过环境整治、发展农家乐等产业,2016年建成农家乐特色村3246个,解决了15万人的就业问题。

与此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大力推广装配式钢结构农房建设,“升级”农房建造技术,提高农房建设效率,提升农村绿色宜居水平。青海省玉树州杂多县在2016年“10·17”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积极建设新型轻钢结构装配式农房,共建成牧民住房2979户、建筑面积17.874万平方米。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古荣乡在高海拔生态功能区生态搬迁安置农房建设中采用轻钢梁柱体系装配式建筑和集装箱建筑,所有部件由工厂制造,大量减少现场作业,提高环保水平,达到了生态保护的目的。“整个建设过程无粉尘,无噪音、污水污染,无二次装修造成的大量建筑垃圾污染,真正做到了绿色健康。”相关负责人说。

2019年2月2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指导意见》提出,各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以群众身边、房前屋后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为切入点,广泛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

“山水格局,绿野寻踪;浅街深院,宜居宜商;雅居美庐,悠然自得;江南底蕴、休闲圣地。”谈到正在开展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浙江省余姚市梁弄镇横坎头村党委书记张志灿描绘出了这个小村庄的美好憧憬,宛如一幅清新秀丽的江南山水画。

展望未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高品质的农房建设伴随着“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农村人居环境,将使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具体、更加充实、更可持续,为早日实现“中国梦”提供助力。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9.09.06 记者 李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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