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发布的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我们在浏览了全国各地的住建部网站之后,整理了一份最新资料,一起来看看成果吧!
福建省
全省
目标:全年全省新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600万m²,其中福州市240万m²、厦门市120万m²、泉州、漳州市各65万m²、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各20万m²、 平潭综合实验区10万m²。
扶持政策:建立保障和考核督查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发展装配式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工作会议,落实金融、土地、税费等行业扶持政策。
——《2018年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
2018.02.08
福建省
漳州市
目标:到2020年底,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到2025年底,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
扶持政策:加强用地保障。实施奖励。1、预制外墙或叠合外墙的预制部分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但不超过该栋建筑地上计容面积的3%(含本数)。2、将装配式预制构件投资计入工程建设总投资额,在单体装配式建筑完成基础工程到标高±0.000的标准,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情况下,可申请办理预售许可。3、对于装配率(预制率)达到规定标准的项目,每增加10%装配率(预制率),按计容面积予以100元/平方米财政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加强金融服务。
——《2018年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
2018.02.08
广东省
茂名市
目标:争取到2020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到2025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
扶持政策:加强用地政府支持;加强财税扶持;将装配式建筑产业纳入招商引资重点行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加大金融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
——《茂名市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
2018.01.09
广东省
湛江市
总体目标:要求到2020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到2025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
推广发展期(2018-2019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新建成品住房全装修率达到20%以上。
普及应用期(2020年)。到2020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
——《湛江市“十三五”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
2018.02.08
广东省
深圳市
目标: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以上,装配式建筑成为深圳主要建筑模式之一;到203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70%以上,建成国际水准、领跑全国的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0)》
2018.03.07
广东省
佛山市
扶持政策:确保2020年我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确保2025年我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以上。
——《佛山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实施细则(征求公众意见稿)》
2018.06.07
广东省
江门市
目标:
重点推进地区:到2020年底前,三区二市中心城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国有或政府投资(含ppp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桥梁、隧道、城市综合管廊等项目中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到2025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国有或政府投资(含ppp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桥梁、隧道、城市综合管廊等项目中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
积极推进地区:到2020年底前,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中心城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15%以上。其中国有或政府投资(含ppp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桥梁、隧道、城市综合管廊等项目中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到2025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其中国有或政府投资(含ppp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桥梁、隧道、城市综合管廊等项目中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
扶持政策:供地优先。财税扶持。创优鼓励。施工激励。保障运输。
——《江门市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018.04.24
广西省壮族自治区
全区
目标:到2025年,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 扶持政策: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项目和基地建设用地。开辟装配式建筑审批“绿色通道”。缩短项目前期审批时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8.03.29
广西藏族自治区
南宁市
目标:2018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8%以上。符合条件的新建建筑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30%;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
扶持政策:严格落实出让地块的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完善并落实装配式建筑的激励政策,探索通过建筑面积奖励、放宽预售资金监管、财政资金补贴、税收优惠、降低劳保费初次缴费比例等措施推进项目的建设。
——《南宁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2017-2020)》
2018.01.18
贵州省
贵阳市
目标: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重点推进地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力争在2025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 扶持政策:财政支持,设立财政奖励资金及资金补贴;行业扶持;面积奖励: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商品房项目,墙体预制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的3%-5%)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同时满足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的商品房项目,墙体预制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面积的5%)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因采用墙体保温技术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的建筑面积。水费优惠;金融支持;科技扶持。
——《贵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2017-2020)》
2018.06.29
甘肃省
天水市
目标:到2020年,城市规划区内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8%以上。积极争创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到2025年,在逐年提高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的基础上,全市力争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 扶持政策:强化用地政策保障。加强产业政策扶持。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实施税收优惠减免。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的实施意见》
2018.01.25
河北省
石家庄市
目标:2018年起,桥西区、欲华区、长安区、新华区、鹿泉区、栾城区、高新区、正定县(含正定新区)、平山县政府投资项目50%以上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非政府投资项目10%以上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其他县(市、区)要积极探索试点装配式建筑工作,逐步推进项目落实。2020起,桥西区、欲华区、长安区、新华区、高新区新建建筑面积40%以上采用装配式建造,鹿泉区、栾城区、正定县(含正定新区)、平山县新建建筑面积30%以上采用装配式建造,其他县(市、区)新建建筑面积20%以上采用装配式建造。到2025年,桥西区、欲华区、长安区、新华区新建建筑凡适合装配式建造的,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全市政府投资项目100%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非政府投资项目60%以上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
扶持政策:优先保障用地;在办理规划审批(验收)时,对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且装配率达到50%(含)以上的商品房建筑,按其地上建筑面积3%给予奖励,不计入项目容积率;交通保障;2020年底前,对新开工建设的城镇装配式商品住宅(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间为准)和农村居民自建装配式住房项目(以竣工时间为准),由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按照20-100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2018.01.25
河南省
开封市
目标:到2020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30%,其中保障性住房、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达到50%以上,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其中保障性住房、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原则上达到100%。 政府扶持:实施积极的金融扶持政策;对绿色装配式建筑项目,按照省绿色建筑资金奖励标准予以奖补;对获得省级绿色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项目,纳入节能环保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工程予以支持。对取得特技总承包施工资质或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的在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由市政府给予不低于50万元的奖励。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018.05.04
湖北省
十堰市
目标: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国家要求,十堰城区、丹江口市编制完成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
——《十堰市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
2018.03.31
海南省
全省
目标:试点示范期(2018年):选择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项目进行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政府投资的机关办公、学校、医院、车站、港口、机场、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建筑项目,具备条件的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试点推广期(2019-2020):从2019年起,大幅度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到2020年,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以及社会投资的、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和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项目,具备条件的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全面推广期(2021-2022):到2022年,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原则上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进行建造。
——《海南省建筑产业现代化(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2018-2022)》
2018.05.21
江西省
赣州市
目标:2018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10%以上,实施装配式建筑总面积达200万平方米,其中政府投资项目达到30%以上。到2020年末,实现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不低于30%,其中政府投资项目达到50%。 扶持政策:确保土地供应;落实容积率差别核算;财政奖励;金融信贷支持;产业支持政策;保障运输通畅。
——《赣州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及2018年工作任务计划》
2018.03.22
辽宁省
沈阳市
目标: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力争达到50%,商品住房成品化比率达到50%以上。 扶持政策:加大财政政策支持。每年预算安排建筑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扶持资金5000万元,报市政府审定,用于支持产业化装配式示范工程建设,单个项目最高补贴500万元。实行高预制装配率开发建设项目享受浮动限价政策。
——《关于印发沈阳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01.21
内蒙古自治区
乌海市
目标:到2020年,全市及各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以上,到2025年,全市及各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70%以上。 扶持政策: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项目建设用地;财税奖励政策;积极的信贷支持;容积率差别核算。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2018.03.28
山西省
晋城市
目标:自2018年起,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要达到10%左右。2019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全部推广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到2020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到2025年底,装配式建筑成为我市主要建造方式之一,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扶持政策:安排装配式建筑专项奖补资金;优先安排建设用地;项目预制外墙可不计入建筑面积,但不超过装配式住宅±0.00以上地面计容建筑面积的3%;优化审批服务。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2018.01.16
山东省
威海市
目标:力争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5%以上。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8.02.27
四川省
全省
目标:到2020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筑的比例达到30%,成都、广安、乐山、眉山、西昌5个试点城市达到35%,泸州、绵阳、南充、宜宾等100万以上人口城市达到30%,其他城市达到20%。 扶持政策:加大装配式建筑在财政、税费、土地、金融、招标投标等方面政策支持,加强对供给侧和需求侧的支持力度。将装配式建筑产业纳入新兴产业范畴予以培育扶持,在评选优质工程、优秀工程设计和考核文明工地时,优先考虑装配式建筑。
——《四川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18.03.28
云南省
昆明市
目标:2018年至2019年为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期,期间,累计完成新开工面积不少于600万平方米,其中:2018年、2019年、2020年分别不少于100万、200万、300万平方米。2020年起为装配式建筑全面推广期。装配式项目占当年开工面积的比例不低于20%,每年增长5%,至2025年不低于40%。
扶持政策:成立领导小组,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加强宣传指导。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
2018.03.22
天津市
全市
目标: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筑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重点推进地区装配式建筑实施比例达到100%;其他区域上皮住宅装配式建筑实施比例达到20%以上。实施装配式建筑的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全装修率达到100%。展望2025年,全市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新建项目具备条件的100%实施装配式建筑,新建住宅100%实现全装修交付,绿色建材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比例达到50%以上。 扶持政策:扶持政策:积极开展土地、规划、财政、科技、产业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创新。加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用地保障;安排资金用于装配式建筑项目奖励;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在评奖评优中增加装配式建筑内容。
——《天津市装配式建筑“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8.01.18
关于举办“装配式建筑设计与施工关键技术及装配式BIM技术应用交流研讨会”
2018年09月07日—09月12日(07日为报到日)成都市
2018年09月21日—09月26日(21日为报到日)昆明市
2018年10月19日—10月24日(19日为报到日)广州市
联系人:蔡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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