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基层治理优势做深做细做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以深圳先行示范区的担当和标准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围绕垃圾分类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进一步发挥基层治理优势,做深做细做实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形成垃圾分类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为建设美丽深圳和文明典范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强化基层党建引领
《实施意见》要求,街道党工委要将垃圾分类作为重要工作,定期开展研究,继续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居民自治机制、民主协商机制、群团带动机制、社会参与机制的作用,就垃圾分类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及时回应居民关切和诉求,推动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发挥好职能部门的协同作用,探索建立“社区吹哨、部门报到”机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各职能部门同社区结对,通过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特点,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下沉基层参与社会治理,整合各方党建资源,为社区争取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支持,积极参加垃圾分类志愿活动,帮助社区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社区党委要发挥好牵头作用,统筹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将垃圾分类列入社区党委重要议事议程和年度重点工作,将垃圾分类知识、日常管理要求纳入社区“两委”干部培训体系。社区党委书记是社区垃圾分类工作第一责任人,每年开展垃圾分类书记授课或专题调研,社区党委委员分片组织包干垃圾分类督导、夜间巡查和入户宣传工作,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社区居民参与。小区党支部要重视和推动垃圾分类工作,依托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场馆、分类处理设施,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小区党员参观学习,提升对垃圾分类全链条过程的认识。组织蒲公英志愿讲师对小区党支部开展垃圾分类专项赋能培训,提升小区党支部在垃圾分类领域管理的能力,组织小区党支部党员入户宣讲,推动小区党支部积极承担起垃圾分类的宣传、督导功能。各区(新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组织在职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垃圾分类,落实好“报到明身份、居家做表率、参与有作为、调研出主意”要求,做到带头践行、带头宣传、带头示范,协助引导全体社区居民参与分类,积极参加住宅区垃圾分类督导活动,争当垃圾分类宣传员、示范员、指导员、监督员。
夯实基层管理基础
《实施意见》要求,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应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工作机制,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统筹辖区垃圾分类领导和管理工作,建立垃圾分类巡查通报工作机制,通过构建“每日一调度、每周一通报、每月一排名”等工作方法,推动辖区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垃圾分类实效。街道应保障工作力量,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垃圾分类工作,在区主管部门统筹指导下,重点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发动、巡查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通过引入专业机构力量,解决街道垃圾分类专业化水平不足和精细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街道要将垃圾分类督导宣传工作下沉社区,社区建立与分类实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作为投放管理责任人的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开展日常督导和宣传工作,督促物业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提高认识,重视和抓实投放管理人责任。各社区指定一名社区工作者负责垃圾分类工作,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网格管理。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和楼栋长作用,网格员会同投放管理人、督导员、志愿者做好垃圾分类督导和入户宣传工作。
街道和社区成立市容环境巡查队伍,加强日常检查督促,及时通报和整改问题。压实垃圾分类各方责任,由街道办负责与物业管理单位、沿街门店(单位)、收运企业签订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书,并依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明确分类投放要求及奖惩标准。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监管力度,针对餐饮场所、农批商超等单位实施编号管理,形成全过程、全覆盖精准管理。街道和社区实施(月度、季度)垃圾分类“红黑榜”制度,发动辖区单位、住宅区积极参与《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评选工作和“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星级住宅区”评价活动。加大对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监督执法力度,落实“不分类不收运”,适时采用直播执法等多样化形式,开展垃圾分类执法行动,加大执法威慑力度,提升执法宣传效果,让垃圾分类观念深入人心。
深圳积极探索垃圾分类管理智慧化,采用智慧化手段,运用科技力量,加强督导员业务知识培训和到岗打卡监督,鼓励有条件的区域在投放点设置AI(人工智能)摄像头,通过智慧化手段对投放情况进行在线监管,实现住宅区(含城中村)厨余垃圾从前端到末端全过程可追溯和计量,有力支撑集中投放点日常督导管理工作。
做实基层服务保障
深圳优化分类投放设施布局,完善基础服务,由社区牵头,组织物业管理单位、业委会等,检查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布局情况,及时调整不合理、不合适、不达标的投放设施设备,推动社区垃圾分类设施布局合理化、人性化。督促物业管理单位配置充足保洁人员,做好投放点日常管理,确保环境干净整洁、垃圾日产日清。
以社区为单元,培养志愿服务骨干,招募社区志愿者,组建社区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引导、入户宣传、回收再利用等,提升垃圾分类参与率。关爱特殊人群,为高龄、孤寡残疾群体提供“代扔服务”,通过人性化措施与服务,有效带动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垃圾分类参与度和精准投放率。发挥好党群服务中心服务阵地作用,聚焦民生身边“小事”,推动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垃圾分类“问题”收集平台,建立健全服务社区居民快速反应机制,构成“件件有响应、事事有落实、落实即反馈”垃圾分类服务新格局模式,持续推进社区环境卫生改善提升。
当地还引入社会力量,提供宣教服务,加强区、街道、社区三级统筹,利用民生微实事和其他资金,拓宽社会组织参与渠道,引进专业社会组织,结合传统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居民需求举办垃圾分类知识科普宣传活动,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传播垃圾分类环保理念。
激发基层自治动力
《实施意见》要求,发动多元力量参与垃圾分类,进一步推动社会督导员履职尽职,社区党委、社区居委会发动小区党员干部、志愿者、热心居民、物业管理单位人员等多元力量,共同参与宣传和督导,通过智慧化手段,推动居民参与分类投放,做好垃圾投放点的日常管理,维护社区环境卫生,提升居民参与感和幸福感。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培育和孵化垃圾分类相关的基层自治组织,实施垃圾分类居民自治行动,鼓励社区居委会成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引导社区居民在垃圾分类领域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增强居民议事能力,形成党建引领、党群协同、居民自治的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
深圳将垃圾分类纳入居民公约,要求社区党委积极引导发动群众自治组织共同参与垃圾分类,将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公约和小区管理规约,针对社区垃圾分类突出问题召开民主协商会议;小区业委会应根据需要,在业主组织会议中加入垃圾分类议题,解决管理规约执行中出现的垃圾分类问题。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2.09.05 记者 胡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