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乃民生之要、民生之依。一直以来,住房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人民安居乐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广大群众住得好不好、房子暖不暖,习近平总书记始终牵挂在心。“只要还有一家一户乃至一个人没有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我们就不能安之若素……”十年间,习近平总书记深入巷陌,聆听最基层的声音,躬身推进“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庄严承诺。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国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稳步推进,住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从公租房到保障性租赁住房,从棚户区改造到老旧小区改造,从经济适用住房到共有产权住房,一项项住房保障举措在“一砖一瓦”中落地见效,垒砌起亿万民众“住有所居”的美好愿景,建立了世界上最大的住房保障体系,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中国奇迹”。
政府“补好位”,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住房保障
“压力小了,环境好了,住得也踏实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的公租房小区里,江女士说起这些年家里的变化。
江家是“双困”家庭,靠领取“低保”过日子。前些年,一家四口与人合租在城中村的一套房子中,生活多有不便。如今,搬进50平方米、两室一厅的公租房,客厅、卧室、厨房、卫生间、阳台一应俱全,小区周边还有学校、医院和便利的公共交通设施。
“享受租金核减政策后,每月只需缴纳租金28元。”江女士说。在北海市,公租房小区的月租金是每平方米6元,对低保低收入家庭还有一系列减免政策,让众多困难群体进得来、住得下。
民以居为安。住房,牵动着亿万百姓的心,更是党中央十分关心的大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地加大力度规范发展公租房,公租房“兜底”保障的作用愈发显著。公租房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截至去年年底,3800多万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累计2500多万困难群众领取了租赁补贴。
“总有一部分群众由于劳动技能不适应、就业不充分、收入水平低等原因而面临住房困难,政府必须‘补好位’,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住房保障。”2013年10月,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语重心长地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进入历史上保障性安居工程规模最大、时间最长、投资最多的建设时期。一系列政策的密集推出,让无数住房困难群众看到了新的希望,棚户区改造累计开工4200多万套,帮助上亿居民从“盼居”“忧居”到“安居”“优居”。
“往日的工人村,住得人发毛……国家出钱建高楼,把棚户区来改造。如今的工人村,环境多美好。”在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居民吴传发演唱了一首自己创作的“湖北慢板”,用质朴的话语唱出了社区翻天覆地的变化。
“边征收,边选房”,征收安置补偿向低收入、困难弱势群体倾斜……政府投入约15亿元,对武汉市包括青和居社区在内的11个社区进行棚户区改造,让4万多居民搬离了低矮破旧的棚户区,住进了配套齐全的现代化小区。
截至2022年7月,我国累计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9000多万套,帮助两亿多困难群众改善住房条件,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有效改善。
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满足人民对住有所居的期待
“人民群众对实现住有所居充满期待,我们必须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解决好住房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保障人民安居的殷殷嘱托。
“安居才能留人”。一个城市,青年人有希望,城市才有未来。在大城市,买不起房、租不好房,是许多新市民、青年人面临的现实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保监会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导督促地方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了重要进展,一套套小户型、低租金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让怀揣热情与梦想的青年人在城市里扎下了根。
“30平方米的单间,月租金300元,上班步行只需 10分钟。”让“新合肥人”王嘉培十分满意的温暖小家,是企业利用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目前已经入住了1800多名员工。
近两年,我国加大金融、土地、公共服务等政策支持力度,开工建设和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62万套(间),让700多万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得以解决。“十四五”期间,全国将建设筹集870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帮助2600多万新市民、青年人缓解住房困难。
今年8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走进辽宁省沈阳市牡丹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群众活动中心和养老服务中心,了解老旧小区改造情况。
“过去是脏乱差,现在既安全又整洁,住在这里,感到幸福、知足、高兴。”谈起社区这些年的变化,居民李水家像是打开了话匣子。始建于1983年的牡丹社区,居住着3000多户居民,近年来,经过改造,这里路平了,灯亮了,各项设施更加完善了。
2019年,我国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政府加大了支持力度,给予资金补助。随着改造工程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老旧小区焕发出新活力。2019年至2021年,三年间全国累计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1.4万个,惠及居民2000多万户。“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基本完成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约21.9万个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
把好事办好、真正使需要帮助的住房困难群众受益
两亿多人的“住房之变”,背后是近十年来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和体系改革的不断深化。
将廉租房和公租房进行整合,实现两者的并轨运行;在多座城市进行试点,探索共有产权住房;完善顶层设计,明确住房保障体系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近年来,住房保障体系中,租赁住房这条相对比较短的“腿”被逐渐补齐,保障性住房种类不断查漏补缺、与时俱进,让保障对象更精准、保障效率更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但要把这件好事办好、真正使需要帮助的住房困难群众受益,就必须加强管理,在准入、使用、退出等方面建立规范机制,实现公共资源公平善用。
近年来,我国加快建立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并且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住房保障政策和管理制度。同时,不少地区组织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回头看”,通过实地调研考察,促进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到位、建设管理规范有序。
非凡十年,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策直抵人心,扎实有效的举措落地有声。住房保障网越织越广、越织越密,众多困难群众的住房需求得到有效满足,老百姓心中是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2.09.06 杨若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