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 天津恒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95家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来源: 时间:2019-08-09 15:40:33 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经查,天津恒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87家建设工程企业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新乡市万宏建筑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申报资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决定对天津恒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95家建设工程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上述企业申请相应行政许可。
 
附件:1.资质申报弄虚作假企业名单
 
2.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申报资质弄虚作假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7月29日

版权所有 全国城建人才教育培训网--北京华宜开拓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14047529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
投诉建议: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