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8号
为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实施更加开放便利的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促进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现就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将离岛旅客(包括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累计免税购物限额增加到30000元,不限次。
二、增加部分家用医疗器械商品,在离岛免税商品清单中增加视力训练仪、助听器、矫形固定器械、家用呼吸支持设备(非生命支持),每人每次限购2件(详见附件)。
三、本公告自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新增加的离岛免税商品清单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18年11月27日
(来源:财政部关税司)
近期课程安排(部分)
关于举办“最新清单计价与建筑业营改增等政策解读、工程造价管控、合同纠纷司法判例分析、EPC工程管理实务暨营改增后计价合同招标对策分析及审计监督管理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2019年01月11日—15日(11日报到) 地点:广州
关于举办“2018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与EPC工程总承包费用财务规定最新政策解读、PPP项目管理、PPP项目会计核算与建设项目审计培训班”通知
2018年12月19日至12月24日 厦 门(19日全天报到)
关于举办“新政策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实战管理及风险防范实务”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2018年11月29日-12月04日(29日为报到日) 地点:长沙市
2018年12月14日-12月19日(14日为报到日) 地点:南宁市
2019年01月11日-01月16日(11日为报到日) 地点:海口市
关于举办“2018新形式、新国标、新范本背景下业主方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及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高级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2018年12月07日—12日(07日报到) 地点:海口市
2018年12月13日—18日(13日报到) 地点:厦门市
2019年01月11日—17日(11日报到) 地点:深圳市
关于举办“最新工程造价管控、结算支付、修改后的《招标投标法》等最新政策解读暨营改增后计价合同招标对策分析及审计监督管理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2018年12月13日—18日(13日报到) 地点:南宁市
2018年12月20日—25日(20日报到) 地点:北京市
联系人:蔡自新
电话:18612438999
邮箱:3248743504@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