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2018年达到1061亿元,连续三年保持200亿元增量。
■2018年,全国832个贫困县整合涉农资金超过3000亿元。
■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1401亿元,支持各地统筹做好贫困户政策性兜底保障。
■中央财政在现有扶贫投入不减的基础上,2018—2020年拟新增安排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资金2140亿元,其中“三区三州”1050亿元。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开局之年。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积极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成立财政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财政扶贫重点工作;发挥扶贫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多渠道增加扶贫开发投入;聚焦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资源啃“硬骨头”……通过实施一系列高含金量的政策、有力的行动和措施,推动财政扶贫开发水平不断提升,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支撑。
将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扛在肩上
在过去的2018年,财政部在脱贫攻坚战中的一大举措是成立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从领导成员看,党组书记、部长刘昆担任组长,农业司、预算司、办公厅等部内24个司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从职责分工看,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财政扶贫重点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推动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财政扶贫的有关政策和问题,加强与部内司局、部门和地方的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推动财政扶贫工作合力。
这一年,财政部党组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将其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扛在肩上,及时部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抓好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实,要求财政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对打赢脱贫攻坚战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的认识,认真履行好财政脱贫攻坚职责。
这一年,财政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完善财政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机制,狠抓落实工作。积极配合中央第十巡视组对财政部党组开展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自觉将配合开展专项巡视作为提升“两个维护”能力、更好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的有力督促和推动,认真查找问题、改进工作,进一步提升财政扶贫开发工作水平。印发《财政部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实化细化财政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对今后三年财政脱贫攻坚做出部署,从总体要求、投入保障、精准扶持措施、保障措施等4个方面,实化细化了17项财政脱贫攻坚政策要求和政策举措,对财政部内各单位、驻各地专员办、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履行脱贫攻坚职责提出明确要求。
“这是继制定《指导意见》重要政策措施部内分工方案、出台《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后,财政部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又一有力举措。”财政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吴奇修表示。
多渠道集中财力脱贫攻坚
打赢脱贫攻坚战,资金投入是基本保障,其中财政投入发挥着主体和主导作用。这一年,中央财政继续将脱贫攻坚作为财政支出优先保障的重点,多渠道增加扶贫开发投入。
从投入渠道看,中央财政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引导相关专项转移支付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如将脱贫攻坚支出作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测算分配因素;加大老少边转移支付力度;引导有助于脱贫的农业、教育、医疗、交通、生态等专项转移支付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积极拓宽财政扶贫投入渠道,安排专项彩票公益金20亿元用于支持贫困革命老区小型生产性公益设施建设;核定2018年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时,明确要求各地优化债务资金,重点支持脱贫攻坚;指导督促东部地区继续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支持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和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金发挥作用。
从投入力度看,相关资金增速充分体现了脱贫攻坚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保障位置。如持续大幅增加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2018年达到1061亿元,较上年增长23.2%,实现连续3年保持200亿元增量。
除了增量资金外,中央财政还瞄向存量资金。在前两年整合试点的基础上,财政部这一年继续深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将其作为强化资金投入保障的重点工作。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对2017年整合试点进行了全面总结和绩效评价,印发《关于2017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对22个试点省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分类排序和通报。针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抓好整合试点提出了明确要求,重点督促各地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要求推进试点;落实“省负总责”要求,进一步提高整合的深度和质量;完善贫困县年度整合方案,找出“坚之所在”,排出轻重缓急,优先解决突出短板和重点问题,推动试点深入有序开展。2018年,全国832个贫困县整合涉农资金超过3000亿元。
全方位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
这一年,财政部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积极支持做好行业扶贫相关工作,支持全方位打赢脱贫攻坚战。
在产业扶贫方面,通过农业生产发展等资金,支持贫困地区结合实际统筹使用,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协同推进生态扶贫工作,利用生态资源加快旅游扶贫等产业发展;支持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拓展农民电商增收脱贫渠道;支持贫困地区有序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帮助贫困群众更多地分享产业扶贫红利。
在教育扶贫方面,中央财政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安排360.5亿元支持地方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地方稳步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体现精准扶贫,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2018年春季学期起按照各省学生实际在校平均天数核定下达中央补助资金;扩大特岗教师招聘规模,优先满足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需求,继续支持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并向贫困县倾斜;支持地方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健全幼儿资助制度,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落实完善普通高中、中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并实行中央与地方学生资助经费分担机制,分担比例向中西部地区倾斜。新增投入“三区三州”教育脱贫攻坚资金30亿元,体现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倾斜支持。
在社会保障方面,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01亿元,支持各地统筹做好贫困户政策性兜底保障,资金分配重点向贫困程度深的地区倾斜;将“三区三州”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改造任务一次性全部安排,并增加深度贫困地区任务因素,提高对深度贫困地区省份的户均补助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支持各地扶残助残,支持中西部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继续通过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对各地建立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给予支持。
此外,财政部还大力支持推进就业扶贫、健康扶贫、科技扶贫、文化扶贫、金融扶贫;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落实关心关爱扶贫干部相关政策;支持推动国际减贫领域双向合作……多方面、多渠道、多层次确保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这一年,财政部还积极通过税收政策引导社会力量支持脱贫攻坚。联合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企业用于包括扶贫在内的慈善活动和公益事业捐赠支出,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准予结转三年扣除;配合修改个人所得税法,进一步完善关于扶贫等公益性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政策,并完善对金融扶贫、小微企业、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参与脱贫攻坚、小微企业带动创业就业;印发《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支持脱贫攻坚税收政策的通知》,系统梳理了支持脱贫攻坚的各项税收政策,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广泛动员宣传,加强调查研究和督查评估,确保税收政策切实发挥作用。
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脱贫见实效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随着脱贫攻坚战的深入推进,财政部在保持超常规投入的同时,不断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确保资金用在脱贫攻坚的“刀刃”上,确保脱真贫、真脱贫。出台《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创新建立起“1+4”的扶贫资金管理机制。“1”,即围绕全面加强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这个中心任务,进一步理顺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体系,确定扶贫资金总台账并强化管理。“4”,即推动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实施扶贫项目资金全面绩效管理,建立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制度,做好扶贫资金日常监管和专项核查。
这一年,财政部将探索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作为提升扶贫资金监管水平的重要抓手。以预算编制为源头,以绩效目标为依据,以支付环节为依托,整合信息系统资源,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研究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体系。出台《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纳入总台账的42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开发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
这一年,财政部部署实施扶贫项目资金全面绩效管理。出台《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扶贫项目资金“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特别是资金使用部门要承担起绩效主体责任,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各环节实施全流程跟踪,做到预算“编制有目标、执行有监控、事后有评价、结果有应用”。
这一年,财政部建立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制度。配合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及时公告公示扶贫项目资金安排情况,确保项目在阳光下管理,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同时,积极推动自身公开公示工作,在财政部门户网站设立“扶贫资金政策专栏”,专题公开财政部、有关中央部门和单位制发的扶贫政策、中央财政各项扶贫资金的分配结果以及地方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拓宽财政支持脱贫攻坚信息公开和宣传渠道。督促地方按照“两个一律”公开的要求,公开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这一年,财政部着力做好扶贫资金日常监管和专项核查。加强对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的日常监管,依法处理检查发现的各类违规违法问题。组织部分财政专员办对“三区三州”所属六省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核查。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工作,支持民主党派中央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针对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等发现的问题,继续督促各地严肃处理和整改落实,多措并举推动扶贫资金使用安全性、规范性进一步增强。
聚焦深度贫困地区确保同步迈入小康社会
深度贫困地区能否如期脱贫,事关脱贫攻坚战的成败。这一年,财政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硬仗的要求,及时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方案,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倾斜支持。
深度贫困地区中,以“三区三州”简称的西藏、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是重中之重,共有135个深度贫困县。这些地区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足,不少贫困群众的脱贫能力弱、思想观念相对落后,基层组织比较薄弱,贫困发生率高、贫困程度深。
“在‘三区三州’之外,全国还有199个深度贫困县。这些深度贫困地区是我们的工作重点。”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说。
为啃下这些最难啃的“硬骨头”,中央财政在现有扶贫投入不减的基础上,2018—2020年拟新增安排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资金2140亿元,其中“三区三州”1050亿元。同时,要求省级财政进一步盘活脱贫攻坚存量资金,加大省本级财政对“三区三州”脱贫攻坚的投入力度,避免资金投入上的挤出效应。
在项目资金安排上,财政部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强化预算约束和导向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因地制宜区分轻重缓急确定项目并安排资金,重点瞄准与脱贫攻坚联系最密切的“短板”,注重培育带动贫困群众持续脱贫的增收产业;加强资金与方案设计、项目安排的衔接,改进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方式,更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积极性,增强内生动力。
不忘初心,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
脚下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淀多少真情。定点扶贫是脱贫攻坚社会动员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大扶贫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一年,财政部把定点扶贫工作作为财政扶贫重点工作,与其他脱贫攻坚工作统筹推进。财政部领导先后5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定点扶贫工作。完善财政部定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充实增加6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财政部部长刘昆等4位部党组成员先后带队赴定点扶贫县考察调研,了解脱贫进展情况,加强工作指导。
选派扶贫工作队是加强基层扶贫工作的有效组织措施。按照“尽锐出战”的要求,财政部目前在湖南平江、云南永胜两县选派了5名扶贫挂职干部和2名驻村第一书记,与两省财政厅选派的2名干部共同组建扶贫工作队,增强定点帮扶合力。在财政部的指导下,扶贫工作队认真落实定点扶贫年度工作要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分类制定帮扶举措,帮助两个定点县培育特色产业、劳务输出就业、加强技能培训、开展干部培训、吸引社会力量帮扶。
“帮扶工作队的同志们走出机关,扎根基层,不辞辛苦,全力以赴推动两县脱贫攻坚,发挥了财政部联系定点县的桥梁纽带作用,工作深入扎实,成绩可圈可点。”在2018年7月召开的财政部定点扶贫工作会议上,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对部定点扶贫工作队的工作表示肯定。
“他们是平江扶贫开发的领路人,他们是平江脱贫攻坚的实干家。”平江县县委书记汪涛评价道。基层干部群众中,“财政部定点扶贫工作队”也已经形成品牌,耳熟能详。
这一年,财政部搭建起包括部定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等7大机制在内的帮扶工作体系,尤其是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创新的“四级财政纵向联动机制”,成为财政部定点扶贫工作中一道亮丽的风景。财政部积极发挥党建引领脱贫攻坚的作用,部内10家单位党组织结对帮扶定点扶贫县10个村级党组织,帮助建强村级组织班子,通过结对帮扶帮助贫困村脱贫。
一枝一叶总关情。财政人深知,要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作风过硬!这一年,财政部认真抓好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印发《财政部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在全国财政系统廉政工作会议上专门部署,要求全体财政干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责任担当,转变工作作风,坚决支持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以作风建设新成果推动财政扶贫工作再上新台阶。
贫困之冰,非一日之寒;破冰之功,非一春之暖。2019年的脱贫攻坚,要在质量上下功夫,着力提高脱贫质量和实效,让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各项措施扎实落地。财政部将继续坚持将脱贫攻坚摆到突出重要位置,一鼓作气,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扶贫投入力度,并向深度贫困的地区倾斜,深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强化脱贫攻坚投入保障;聚焦脱贫攻坚领域薄弱环节,着力支持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突出问题,改善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发展条件,帮助贫困群众通过产业、就业增收,切实落实好财政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各项举措。全面加强各类扶贫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推进扶贫项目资金全面绩效管理,强化对扶贫资金的日常管理和问题整改,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水平。深入持续推进扶贫领域作风建设,认真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发现问题整改,扎实做好财政部定点扶贫工作,以良好的作风、务实的行动履行好财政脱贫攻坚政治责任。
2019年最新课题计划
一、2019最新清单计价与建筑业营改增等政策解读、工程造价管控、合同纠纷司法判例分析、EPC工程管理实务暨营改增后计价合同招标对策分析及审计监督管理高级培训班
2019年03月27日—4月01日(27日全天报到) 地点:郑州市
2019年04月24日—4月29日(24日全天报到) 地点:武汉市
2019年05月22日—5月27日(22日全天报到) 地点:太原市
二、2019基本建设财务管理、EPC工程总承包费用、PPP项目会计核算与税收政策最新政策解读暨建设项目审计培训班
2019年03月21日—3月25日(21日为报到日) 地点: 南宁市
2019年04月18日—4月22日(18日全天报到) 地点:成都市
2019年05月16日—5月20日(16日全天报到) 地点:宜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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